來源:南寧日報 時間:2022-08-25 14:19:44
近日,廣西多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明確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解釋了全區各地市在落實政策過程中反映的一些具體操作和執行問題,最大化釋放政策紅利。
《通知》明確,無對公賬戶和繳納社會保險費三方協議賬戶及其他企業賬戶的參保單位(即無賬戶參保單位),符合條件的可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穩崗返還資金、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一次性擴崗補助,公示后資金可發放到無賬戶參保單位提供的其他合法合規銀行賬戶。無賬戶參保單位須提供銀行賬戶信息并加蓋單位公章,單位及資金接收人須出具經單位同意且接收資金將用于單位經營的書面承諾。單位或資金接收人的承諾不屬實的,單位或資金接收人應全額退回有關資金,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除參保企業外,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
《通知》明確,6月以前累計出現1個(含)以上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地級市的所有大型企業和中小微企業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6月起累計出現1個(含)以上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地級市,其企業補助范圍由各地級市會同財政等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