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西法治日報 時間:2023-02-03 11: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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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法治日報記者 吳國清 通訊員 藍周婕
“總重量385公斤,減去大鐵罐重量29.5公斤,就是第一罐荔枝酒的稱重情況,你們確認一下?!眻绦蟹ü俨榭吹匕醭?,然后在紙上快速記錄、核算,把結果給當事人過目。
“對,是這樣沒錯?!彪p方當事人對法官核算的數據均表示認可。
近日,靈山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組織15名干警對轄區內某酒廠進行強制執行,轉移交付以物抵債荔枝酒成品約4萬公斤,折合執行標的款約180萬元。
這起公司設立糾紛執行案要追溯到幾年前。楊某和劉某簽訂了意向協議書,約定設立某品牌飲品有限公司,楊某出資300萬元,劉某以原有的酒廠及技術出資。楊某按協議約定向劉某繳納第一部分出資款180萬元,并支付了部分流動資金。但之后由于雙方缺乏互信合作的基礎,導致飲品公司久久未能成立,雙方有意解除合作。經過一審、二審法院判決,雙方解除協議,劉某及其酒廠共同返還楊某出資款180萬元。
案件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多次與該酒廠聯系,運用多種查控措施,了解到該酒廠早已停產,賬面上無存款可供執行。但在實地走訪調查中,執行法官發現被執行酒廠尚有大量存酒,遂依法查封該酒廠所有的荔枝酒成品。該批荔枝酒經評估后被掛至某購物平臺拍賣,先后兩次流拍,變賣程序中亦無人買受。鑒于此,申請執行人楊某提出將該批成品荔枝酒以變賣價約180萬元以物抵債。被執行人劉某不同意。雙方矛盾升級,互不相讓。為了讓停滯不前的案件得以推進,執行法官秉持善意執法理念,多次與雙方協商交流,突破執行“堅冰”。執行法官堅持不懈做了大量工作后,雙方當事人終于放下成見,達成共識:劉某以約4萬公斤的成品酒抵償給楊某。
執行當天,執行法官和干警早早到達現場,與劉某溝通,做好安撫工作,同時積極協助楊某解決稱重、運輸問題,使轉移交付工作得以順利開展。執行法官幫助工人將罐裝荔枝酒通過機器從倉庫中運出,認真細致核對酒的度數、品質、重量等,并辦理好登記、交付手續。近12個小時的辛苦作業后,涉案成品酒全部轉移交接完畢。
“感謝法官,要不是你們,這個案子不知道何時才能了結!”楊某向靈山縣法院執行法官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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