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西法治日報 時間:2023-02-03 12:58:15
平安廣西網柳城訊(廣西法治日報記者 賴雋群 通訊員梁冬柳)近日,柳城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訴訟代理合同糾紛案,判令一家律師事務所及其律師共同退還孔大爺及其子女律師代理費1.92萬元,并共同賠償3萬元。
【資料圖】
孔大爺等人為何把為其打官司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訴至法院?事情要從2015年說起。
2015年,陸阿婆因腰椎骨折在醫院治療,經數月治療病情加重。2016年,陸阿婆認為醫院存在醫療過錯造成其傷殘,委托律師向法院提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訴訟,支付了律師代理費1.92萬元。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后,指派金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參與案件審理。陸阿婆將20張醫學影像片等鑒定材料提交法院委托鑒定。經多次補充材料,鑒定機構認為材料不完整不予受理。
2017年10月陸阿婆去世。12月,陸阿婆的法定繼承人即配偶孔大爺和子女參加案件訴訟并提出撤訴申請。法院裁定準許撤回起訴。金律師從法院領取陸阿婆提交的20張醫學影像片后,一直未退還孔大爺及其子女。
2019年,孔大爺及其子女再次委托金律師代理訴訟他們與醫院的醫療損害責任糾紛。訴訟過程中,孔大爺等人再次申請司法鑒定,但無法提供陸阿婆的醫學影像片作為鑒定證據。
案件經一審、二審、發回重審,最終法院生效判決認定,因孔大爺等人未能提供相關醫學影像資料,導致鑒定申請被鑒定機構退還,孔大爺等人對自己的主張未能舉證證實,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
于是,孔大爺及其子女向柳城縣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律師事務所及金律師共同退還律師代理費1.92萬元,共同賠償損失50萬元。
柳城縣法院審理后認為,金律師在代理案件中收取了1.92萬元,依法應完成全部代理事務,包括代收法院退還的醫學影像片等證據材料。金律師代收后不及時退還孔大爺及其子女,至今已丟失,視為其沒有完成全部代理義務,應承擔法律責任,至少應當退還代理費。
金律師丟失醫學影像片等重要證據的事情發生在撤訴結案后,在原告后續起訴一審、二審、發回重審的其他案件敗訴前,對后續訴訟行為產生一定影響。金律師沒有盡到妥善保管義務,丟失20張影像片是事實,應負主要過錯責任,承擔主要賠償責任。2017年撤訴后,孔大爺及其子女應及時索要影像片,但直至2019年2年后才索要,間隔時間長,對影像片丟失存在次要過錯責任。
在賠償的具體數額問題上,由于醫學影像重要證據的價值不在于幾張膠片本身的物品價值,而在于其記載醫學影像信息的證明價值,該證據的證明價值不能具體用金錢數量來衡量。結合金律師確實丟失醫學影像片重要證據的具體情況,法院依據公平原則酌定律師事務所及金律師應賠償孔大爺及其子女損失3萬元。
柳城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律師事務所和金律師共同退還代理費1.92萬元,并共同賠償3萬元。
一審宣判后,律師事務所和金律師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柳州市中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法官判后語: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929條的規定,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本案當事人是基于律師事務所的專業性,與其訂立有償委托合同,委托律師代理案件。因委托人支付了報酬,加重了受托人的注意義務。律師事務所應盡到審慎注意義務,但本案律師代理案件中丟失了重要證據醫學影像片,并對后續案件產生一定影響,造成委托人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